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省地方小煤矿停产整顿的通知
时间:2008年10月09日 来源:中国煤炭资源网 作者: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
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》(冀政[2008]75号)文件精神,推动全省小煤矿兼并、重组、托管工作的顺利开展。经研究决定,对全省地方小煤矿(核定年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下的地方煤矿)全部实施停产整顿。
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
关于全省地方小煤矿停产整顿的通知
冀安传[2008]8号
各产煤市政府:
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》(冀政[2008]75号)文件精神,推动全省小煤矿兼并、重组、托管工作的顺利开展。经研究决定,对全省地方小煤矿(核定年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下的地方煤矿)全部实施停产整顿。停产整顿期间,煤矿只安排必要的通风、排水及维护人员。各市要认真制定停产整顿具体方案、核定矿井通风、排水及维护人员人数,并加强日常监管。各市县政府要严肃查处停产整顿期间擅自组织生产的矿井,确保全省小煤矿兼并、重组工作期间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。
二〇〇八年十月九日